班戈县属南美塘高原湖盆地区,山势平缓,草原开阔,地势西高南低。全县平均海拔4700米。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。气候寒冷,空气稀薄,四季不分明,冬长天夏,多风雪天气,年温差相对大于日温差。年日照时数为2944.3小时。年霜期为347.6天,没有绝对无霜期。年降水量308.3毫米。自然灾害有雪、风、霜等。每到春季,大风连续不断。秋季到春季,常出现雪灾。年平均冰雹日数在30天以上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班戈县属南美塘高原湖盆地区,山势平缓,草原开阔,地势西高南低。全县平均海拔4700米。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。气候寒冷,空气稀薄,四季不分明,冬长天夏,多风雪天气,年温差相对大于日温差。年日照时数为2944.3小时。年霜期为347.6天,没有绝对无霜期。年降水量308.3毫米。自然灾害有雪、风、霜等。每到春季,大风连续不断。秋季到春季,常出现雪灾。年平均冰雹日数在30天以上。